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全面梳理总结“十四五”特别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以来,各地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包括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等16个方面共62项。其中我省13项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充分展现了我省近年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阶段性成果,为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实践样本。

一、强化组织实施
一 完善法规制度
鱼台县出台《鱼台县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县人民政府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和谐社区、文明单位建设等内容,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发布建设进展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莒南县完善建设工作管理制度。把“加快实施一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列入县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城市建设、居住社区、应急避难、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的无障碍工作专线,明确专线组长、成员、联络员及其职责;建立通报、调度等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联动协同、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 编制专项规划
滕州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分区、分类、分期建设指引。将城市无障碍空间划分为重点建设区、一般建设区、其他片区,提出出行、社区、建筑、休闲、信息交流等五大类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明确近、中、远期重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满足市民无障碍环境使用诉求。
二、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一完善技术文件
1.滕州市出台无障碍设计导则。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导则,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社区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图示解析,明确相关技术指标和规定。
2.威海市提升城市道路无障碍专项设计水平。编制《威海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建设技术导则》,重点针对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公交车站等人行系统提出无障碍设计规定,并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修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二加强技术指导
滕州市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组。印发《关于成立滕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组的通知》,组织专家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巩固提升无障碍环境品质。
三、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一推进改造提升
五莲县开展无障碍设施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区道路范围内的铁柱、铁链、混凝土墩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隔离设施进行清理,全面排查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情况,进一步推进既有城区道路和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
四、加强全过程监督一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
莱西市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完善竣工验收管理
莒南县实行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前试用体验机制。对新建工程项目要求组织专项验收,逐步推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无障碍设施竣工体验式验收;针对小体量既有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明确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简化项目验收流程
三落实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
安丘市建立常态化巡检巡查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巡检巡查,对既有无障碍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全面排查无障碍设施不达标、损毁情况,并分批实施维护和改造。同时,通过市民热线等,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运行。
四推进多方参与监督
1.东营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成立无障碍促进会、无障碍义务监督员队伍、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伍等,开展无障碍畅游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对中心城区公共卫生间、商超、城市主干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无障碍巡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社会组织和民众义务巡检相结合的建设管理网络。
2.临沂市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成立临沂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伍的通知》 指导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伍,开展体验监督活动,对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加强与政府、社会各方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五、探索创新机制
一开展多元宣传活动
济南市多渠道宣传无障碍理念。围绕“全龄友好、宜居共享”的主题,公开征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制作无障碍主题公益短片和宣传海报、标语等,在社区、公园广场、公交站点、建设项目围挡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公交电视、地铁电视、户外大屏等投放点位播放公益短片;在轨道交通3号线打造1列无障碍环境建设主题公益列车, 扩大宣传受众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