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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泰安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泰安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访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sddpf.org.cn),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跳转到系统申报页面后使用法人用户登录。

2.服务窗口申报(现场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窗口进行申报。

注:市直机关、团体、市属以上驻泰机关事业单位向泰安市残联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系统自动比对通过的信息无需另行提交资料,无法比对通过的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

2.窗口办理(现场办理):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残疾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残疾职工202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4)残疾职工2025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5)用人单位2025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和工资表。

(6)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如:劳动合同/在编证明/劳务派遣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说明

1.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可在办结前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查看办理状态、修改申报信息。如无异议需及时点击“完成申报”,否则认定信息无法发送至税务部门。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4、用人单位本年度有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置残疾人的情况,请通知劳务派遣机构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如未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将无法关联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按比例就业认证。

六、联系方式

1、系统使用技术热线:4008600797。

2、用人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申报,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残联。

泰安市本级:6263919

泰山区残联:6261077

岱岳区残联:8568322

新泰市残联:7226039

肥城市残联:3219989

宁阳县残联:5621005

东平县残联:2820786

高新区残联:8939727

泰山景区社会工作部:5369533


信息来源:市残联权教部、市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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