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提升机构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聊残联〔2021〕6号)、《关于转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的通知》(聊残联〔2021〕2号)等文件要求,聊城市残联按照残疾类别邀请三名省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组,于11月24日对聊城市眼科医院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止。公示期间凡对机构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8381642

电子邮箱:lckfb@lc.shandong.cn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西路29号607室



聊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评审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服务类别及拟评定级别

东昌府区

聊城市眼科医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87号

视力一级

东昌府区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北路49号

智力一级


信息来源:聊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打印 关闭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