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全方位展示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进一步深化全民阅读和“学听跟”专项活动,丰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举办首届山东省残疾人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一、评选方式
首届山东省残疾人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将采取线上初赛、现场决赛、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作品应紧扣主题,内容健康、感染力强,能够体现时代精神,体现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反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参赛作品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齐鲁文化精神的经典作品。鼓励自创作品和讲述个人创业奋斗历程的作品。
(二)参与对象。山东省内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参赛。成年组:18岁到50岁(含18岁);少儿组:8-17岁(8岁以下选手可参与本组别)。
(三)大赛组别。大赛分视障组、听障组、肢残组、智力和精神障碍组,各分设少儿组和成年组。特教教师、亲属、助残志愿者等可辅助参与智力和精神障碍组。
(四)作品数额。本次大赛以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滨州医学院、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可单独组队。各代表队各参赛组别报送作品不超过5个。
(五)形式要求。
1.每个作品可个人参赛,也可2-5人组成团队参赛。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不得增加,各组别参赛者仅限本组组别人员。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2.参赛者或参赛单位可借助音乐、吟诵、服装、手语、舞蹈等形式融合展现诵读或演讲内容。
三、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按申报节目总数的60%设奖,对各组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各市残联和社会组织参赛单位和具体组织者设置优秀组织奖,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四、赛事安排
(一)线上初赛。2023年4月至8月举行,由各市做好初选工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线上初赛选拔。
(二)现场决赛。拟于2023年10月举行,经初赛选拔的优胜者,参加现场决赛及颁奖仪式。诵读大赛将成立组委会,由省残联宣传文体部负责大赛的总体协调;评选工作由文化和教育界的著名艺术家、专家、学者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各组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并举行现场颁奖仪式。
(三)成果展示。10月至12月,大赛优秀作品将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五、其他事项
(一)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费用。
(二)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