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残联[2021]5号
关于开展滨州市首届“最美残疾人创业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商银行,高新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挖全市残疾人创业者的感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展现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风貌和激发广大残疾人的内生动力。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农信联社滨州审计中心等联合开展滨州市首届“最美残疾人创业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选树宣传一批道德美、行为美、事迹美的“最美残疾人创业者”,讲好他们身残志坚、超越自我的感人故事,引导鼓励全市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依靠自身努力创造幸福生活和社会财富,在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中建功立业,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理解尊重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提升滨州城市文明程度和助残温度,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5月。
三、活动组织
成立滨州市首届“最美残疾人创业者”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农信联社滨州审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相关日常工作的开展、联络协调等。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相关人员担任。
四、评选数量
计划评选“最美残疾人创业者”10—20名,最终将视推选比例进行适当调整;设提名奖。
五、评选条件
1.具有滨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生活,政治素质过硬。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四自”(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主动学习、增长才干,身残志坚,自强不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4.自主创业1年以上(含1年),经营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经营状况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通过创业实现自强脱贫致富,或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他人特别是残疾人就业,或成长经历及创业事迹感人至深,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5.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接受过省、市奖励的残疾人创业者优先推荐。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下旬)
通过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它各类媒体发布评选通告,全面启动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阶段(4月15日前)
1.推荐名额。各县(市、区)分别推荐3-5名候选人人选,高新区推荐1-2名候选人人选。社会各界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县(市、区)残联(社会事业发展局)推荐人选,符合评选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可以自荐。
2.推荐要求。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各部门、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本地“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候选人推荐人选,4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残联(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负责将本地推荐人选的材料上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3.推荐材料。
(1)电子版材料:①候选人推荐人选近期证件照1张(JPG格式,可公开面向社会发布);②候选人推荐人选近期工作场景照片2-3张(JPG格式,每张2M以上,可公开面向社会发布);③候选人推荐人选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④《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表》(见附件1);⑤《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2)纸质版材料:①《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②《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填写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一份);③《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三)评选公示阶段(4月底前)
采取网络评价与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美残疾人创业者”人选。
1.初选。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候选人名单。
2.网络评价。设置网络评价专题板块,组织开展“点赞最美残疾人创业者”网络评价宣传活动,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参与率,增强评选活动的社会公认度和影响力。
3.评审。结合网络评价情况,由组委会进行投票评选,确定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人选和提名奖人选。
4.公示。通过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对相关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在公示期内,对被举报的公示人选,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公开发布(5月上中旬)
公示无异议后,将在2021年“全国助残日”期间举行发布仪式,对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获得者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发布,并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最美残疾人创业者”的先进事迹。
(五)结果运用(公开发布后)
1.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给予推荐申请。
2.符合省、市残疾人创业标兵、致富能手奖励条件的,优先纳入奖励范围。
3.根据每名创业者需求由农商银行提供金融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商银行要高度重视,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密切合作,优中选优做好本地“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评选条件。所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拟推荐人选均需征求公安和卫生健康(计生)部门意见;拟推荐的党员残疾人创业者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推荐的残疾人创业者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三)大力宣传推介。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讲好残疾人创业故事。
评选活动办公室(市残联)联系人:王学强、杨芳芳;联系电话:3162025、3162317;邮箱:wangxueqiang@bz.shandong.cn。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388号,邮编:256603。
附件:1.滨州市首届“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表
2.滨州市首届“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征求意见表
3.滨州市首届“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汇总表
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 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滨州审计中心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
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表
推荐县(市、区)(单位):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残疾类别 及等级 | 残疾人证 号码 | |||
工作单位及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创业项目 名称 | 创办时间 | |||
经营范围 | 带动就业人数(其中,残疾人数) | |||
家庭住址 | ||||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 ||||
个 人 简 历 | 起止时间 单 位 职 务
| |||
主 要 创 业 事 迹 (500 字内) | ||||
县级残联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选活动 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1
滨州市“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征求意见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公安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卫生健康(计生)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所有推荐人选均需征求公安和卫生健康(计生)部门意见
附件2—2
滨州市“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征求意见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推荐人选为中共党员的,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附件2—3:
滨州市“最美残疾人创业者”征求意见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税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推荐人选为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负责人(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须填写此表。
附件3
滨州市首届 “最美残疾人创业者”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残疾人证号码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创业项目名称 | 带动就业人数(其中,残疾人数) | 备注 |
备注: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接受过省、市奖励的推荐对象,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