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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2020年度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的通告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规定,决定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二、年审时间、方式

审核时间截止到2021年1231用人单位可登陆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网址:http://service.sddpf.org.cn/进行网上年审持年审电子资料到所属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有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逾期不再进行审核。

   2、用人单位可登陆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linyi.sddpf.org.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系统使

用说明

    附件:咨询电话

 

                                    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3月31

 

附件:

咨询电话

 

兰山区:8181572

罗庄区:8246917

河东区:8386657

    郯城县:15762927570

兰陵县:2653067

沂水县:8456871

沂南县:7907305

平邑县:2091606

  县:5027307

蒙阴县:4562098

    莒南县:15762911108

临沭县:6202997

高新区:7118087

 

 

 


信息来源:劳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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